明(103)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明年連續假期共有6個,放假總日數為114日。
往年排定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缺乏明確規範,造成各界多所揣測,行政院乃訂定上開處理要點,使如何調整上班日期公開透明,建立明確規範運作機制,本項機制為人事行政作業上的重大突破。未來,公務人員、社會大眾及民間企業可預先知道來年之放假情形。人事總處並對於立法院多位立法委員於上個會期就辦公日曆表相關事項之建議與協助,深表感謝。
另依處理要點規定,人事總處應於每年6月30日前公告次年之辦公日曆表。明年辦公日曆表已於本日公告,與往年例於9月底或10月初公告次年之辦公日曆表相較,整體作業期程至少提前3個月以上,可使社會大眾及各行各業提早規劃次年之行程及假期運用,充分展現便民、利民之效益。
人事總處指出,歷年公務人員全年總放假日數介於110日至115日,明年總放假日數為114日。明年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計有8個,均於節日當天放假1日(詳如附表),其中3日以上連續假期計有: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和平紀念日、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等6個。
人事總處強調,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之放假,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放假規定,是屬於國防部主管權責,依該部規定辦理。至各級學校適用之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另外,民間企業人員之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該法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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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公告 |
附表:103年紀念日及節日一覽表
紀念日及節日 | 日期(含星期六、日) | 放假日數 | 備註 |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 | (星期三) | 1 | |
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 | 6 | 春節之初二( | |
和平紀念日 | 3 | ||
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 | 3 | 民族掃墓節為 | |
端午節 | 3 | ||
中秋節 | 3 | ||
國慶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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